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1064号
咸宁恒阳置业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鄂(2025)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875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恒大养生谷3地块) 13幢1层104号
声明人:咸宁恒阳置业有限公司
2025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