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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索引号 : 011337231/2025-3306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批准面积(公顷)

用途

批准时间

批复文号

使用期限

1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嘉鱼段)项目临时用地

嘉鱼县渡普镇蒲圻湖村、杨家咀村,潘家湾镇官垱村、潘家湾村、四邑村、头墩生产队、肖家洲村,新街镇港东村、三畈村、沙湖岭村、王家月村、余码头村土

78.6025

表土剥离堆放区(含深层土堆放区)、施工便道和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区(含顶管及定向钻施工作业区)

2025

1218

咸自然资建临用〔202521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7128日止

联系电话:0715815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