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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咸政办发〔202024)。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政策背景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和《湖北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促进全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提升强有力地助推进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也要清醒看到土地利用水平仍然比较粗放,各地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用地仍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尽快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指导推进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党的十九大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用最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20187月,自然资源部提出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厅陆续出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相关文件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20199月,市长王远鹤在我局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专报上批示“此项工作是硬任务,必须采取硬措施消化处置到位,各县(市、区)限期解决到位,否则要追责问责”。今年年初,市委书记孟祥伟要求进一步加大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力度,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咸宁实际,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出台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3

(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

(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土资源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1862

(四)《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落实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1015日咸宁市五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

《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强化指标调剂使用、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建立节约集约长效机制个方面的内容共十条。 一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注重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导,发挥规划整体管控作用合理布局,引导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倾斜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推行点状供地,对符合要求的土地“只征不转”、“不征不转”,仍按原用途管理,避免生态绿地进行不必要的开发建设 二是强化指标调剂使用。全市统筹各类土地指标,一本账管理,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市级统筹调剂为辅。在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对经营性项目用地指标,实行有偿调剂,促使企业在拿地时对用地面积进行精打细算的控制,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促进园区用地节约集约。各类开发区是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主战场和县域经济的顶梁柱。开发区的节地水平关系全市高质量发展发展大局。《意见》强化开发区用地标准和要求,在项目投资强度、土地开发强度管控,产业用地规模、供地次序管控等土地资源配置政策上,进一步明确投资强度、开发强度和面积规模控制标准,并在具体实施措施上,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开展开发区闲置土地“三年清零”行动,促进具体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是关于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存量建设用地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是我节地挖潜的主攻方向。《意见》要求各地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和挖潜指标、强化闲置土地处置、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积极推进闲置和低效利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切实做到盘活挖潜,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消化利用。五是建立节约集约长效机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是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地的保障。各级政府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责任主体《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增存挂钩”工作机制,执行“净地”出让制度,建立规划和用地同步核实核验制度、完善共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等制度要求,明确要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成效相挂钩并提出明确具体的约束措施、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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