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报 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赤壁市新店镇官仕坳村(以下简称官仕坳村)2018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下拨该村扶贫专项资金以及扶贫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官仕坳村和新店镇财经所向我们提供了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并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2018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下拨官仕坳村扶贫专项资金以及扶贫工作经费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官仕坳村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官仕坳村隶属赤壁市新店镇,位于新店镇西北角,东连大湖岭村,南与朱巷村相毗,西北与车埠镇鸡公山和斗门桥村相邻,属省级贫困村,是赤壁市23个重点贫困村之一。
2018年,官仕坳村户籍人口2871人,686户,其中贫困户119户,503人,全村国土面积13.7平方公里,其中水田5094.82亩 ,山林4030亩,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小龙虾养殖为辅,属丘陵地带,气候温和,土地肥沃。
2018年,咸宁市直驻村帮扶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整,重点贫困村驻村单位由“多扶一”变为“一扶一”,官仕坳村驻村帮扶工作由咸宁市城乡规划局一家独自承担。
二、 审计检查的范围
2018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下拨村扶贫专项资金以及扶贫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对下拨的201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含扶贫工作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计。
三、 2018年度专项扶贫资金拨入与使用的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以官仕坳村提供的会计等资料为审计对象。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下拨村扶贫专项资金以及扶贫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展开审计。
(一)2018年官仕坳村收到的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
2018年度,官仕坳村共收到各级单位拨入的扶贫专项资金1,448,720.00元,其中:
1、赤壁市扶贫办513,500.00元(其中拨咸宁市直驻村工作队经费213,500.00元、扶贫资金200,000.00元、自来水改造100,000.00元);
2、赤壁市长城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元;
3、联通公司咸宁分公司5,220.00元;
4、咸宁市政协30,000.00元;
5、咸宁市城乡规划局拨入官仕坳村的扶贫专项资金890,000.00元,其中:
(1)咸宁市勘察测绘院250,000.00元:
2018年3月31日,第17号会计凭证收到咸宁市勘察测绘院拨入扶贫款150,000.00元;
2018年6月30日,第4号会计凭证收到咸宁市勘察测绘院拨入扶贫款100,000.00元;
(2)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570,000.00元:
2018年3月31日,第19号会计凭证收到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扶贫款150,000.00元;
2018年6月30日,第3号会计凭证收到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扶贫款100,000.00元;
2018年12月9日,第6号会计凭证收到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扶贫款300,000.00元;
2018年3月31日,第11号会计凭证收到赤壁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000.00元;
(3)2018年3月31日,第7号会计凭证收到赤壁市城市规划测绘站20,000.00元;
(4)2018年3月31日,第8号会计凭证收到赤壁市城乡规划局50,000.00元;
(二)2018年官仕坳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情况(详见附表)
2018年度,官仕坳村扶贫专项资金支出1,382,373.10元,结余66,346.90元。
1、产业扶持支出:157,110.00元;
2、养鸡场开支:174,572.46元;
3、安全饮水开支:50,178.22元;
4、鉴证咨询服务费:16,500.00元;
5、保洁员、炊事员工资:47,000.00元;
6、公路硬化工程支出:254,032.00元;
7、付挖机费:17,396.00元;
8、大朱公路修补工程支出:189,695.63元;
9、抗旱开支:3,329.00元;
10、甘冲支渠工程支出:177,567.79元;
11、美丽村湾建设等开支:294,992.00元
四、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8年3月31日,第20号会计凭证:购仔猪4,200只,只有询价汇总表,无询价报价单;购置安装鸡场监控设备询价表不规范,用一张白纸写价目表,无政府采购手续;公路硬化奖补资金77,332.39元,未附招投标手续、合同、验收等资料。
2、2018年3月31日,第21号会计凭证:危房改造78,700.00元,村养鸡场场地硬化工程42,800.00元,美丽村湾建设征地补偿55,000.00元等,未附市精准扶贫项目预付工程款申请表、市精准扶贫项目报账申请表,市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明细表。
3、2018年6月30日,第5-7号会计凭证:付村养鸡场鸡苗款49,400.00元,无询价汇总表,未附“三表”;产业帮扶资金(养泥鳅)34,870.00元,未附“三表”;付垃圾池1,800.00元无施工合同、询价资料;购慰问贫困户棉絮2,160.00元,无询价汇总表;购慰问贫困户米、油3,060.00元;易地搬迁户生活用品2,238.00元未附发放明细表。
4、2018年9月30日,第6-7号会计凭证:付特殊困难人员补助款6人14,000.00元,未附特殊困难人员证明材料;油菜基地及土墩公路硬化工程工程款85,000.00元(其中公路局付5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北赤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委托刘旭荣(施工单位)完成,委托书未注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有工程转包嫌疑。扶贫资金付油菜基地及土墩公路硬化工程工程款30,000.00元;付夹路坡水库公路硬化工程19,000.00元(总价89,000.00元,其中公路局付7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北赤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委托刘旭荣(施工单位)完成,委托书未注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有工程转包嫌疑。付十一组王家公路硬化工程款122,700.00元,招标公司为湖北福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张四海),委托张旭荣投标,委托书未证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有借用资质或转包工程嫌疑。
5、2018年9月30日,第11号会计凭证:付房屋租金及炊事员工资10,500.00元,其中房屋租金3,600.00元白条入账,未开税票;付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分公司咨询服务费共6笔,每笔1,500.00元,共计9,000.00元未附询价资料;异地搬迁户莲地平整工程3,920.00元,未附询价资料;付安全饮水二期工程设计费7,000.00元,未附询价资料;付16组下屋公路拓宽挖机费3,280.00元,未附询价资料;付易地搬迁旧房拆除挖机费5,016.00元,未附询价资料。
6、2018年9月30日,第14号会计凭证:付虎山水库抗旱挖机费5,180.00元,未附询价资料;付村委会及养鸡场电线整改费用5,000.00元,未附询价资料;付六组徐斯礼大病救款5,000.00元,未附医疗证明。
五、 审计建议
1、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更新共享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确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精准性。
2、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上级相关帮扶部门单位投入到贫困村的帮扶款金额及用途在镇扶贫办进行备案,便于扶贫办统筹安排贫困村扶贫资金。
3、建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库管理系统。由扶贫办牵头,搜集近年来相关部门单位对贫困村的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库”,区别扶贫项目和非扶贫项目,对近年来农村工程项目概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摸底,防范利用已完工且付清工程款的项目申报、骗取扶贫资金。
4、加强扶贫建设项目验收管理。针对扶贫项目验收薄弱环节,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相关职能部门要参与工程验收,严格把关,防止以虚增工程量方式套取资金。
5、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能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监督职能。
六、报告使用的范围
本报告仅供委托单位了解2018年元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下拨官仕坳村扶贫专项资金以及扶贫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如有使用不当与执行此次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和本公司无关。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