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10013号
周大青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400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3596
坐落:官埠桥镇雨坛垴村二十二组
声明人:周大青
2026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