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2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证明第0030654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 421202002217GB00020F00930104 |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村(麓山温泉小镇)G6幢12层1204号 |
登记机构: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