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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咸宁市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10-20

 

 公    告

 

咸宁市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坐落于浮山黄畈村七组职工宿舍楼,共20户住户,于2004年在原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该宗地于1994年由咸宁市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征用,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未办理分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该20户购房业主申请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及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对该宗地办理纯土地不动产首次登记,登记权利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现予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二楼C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