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6047号
林新、林宛明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温泉字第00031224号、咸土资城国用(2011)第35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350128******543X、350128******144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玉泉街9号(景泰花园)12幢2层201号
声明人:林新、林宛明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