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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来源:咸宁市咸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10-15

 

公    告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有七条园区内道路,分别为:咸安区咸安大道凤凰西路西段;咸安区咸安大道凤凰西路东段;咸安区通江大道宝塔一路北段;咸安区通江大道宝塔一路南段;咸安区通江大道巾帼路北段;咸安区通江大道巾帼路南段一;咸安区通江大道巾帼路南段二。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七宗地无土地权属来源,未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咸安区大财政体系建设国有资产确权工作的要求,现申请办理上述道路宗地不动产首次登记。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对上述道路宗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现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咸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二楼C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 

 咸宁市咸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