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2050号
陈衍星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34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陈衍星:421221********6128
坐落:咸宁长安大道168号(福星城·锦悦府),5幢2单元4层404号。
声明人:陈衍星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