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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73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10-12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73号

 

习琛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37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2********0022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肖桥村(南都御园)6幢2单元7层702号  

 声明人:习琛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