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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6045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10-10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6045号

 

郭洪春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67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0301******6071

坐落:咸安区高桥镇白岩泉村二十二组

声明人:郭洪春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