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6044号
熊骅武、张玄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6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3******2530、420111*******632X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长江产业园内(天洁书雅城)28幢1单元5层502号
声明人:熊骅武、张玄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