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4038号
杨雨心因保管不善,将鄂(2024)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56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0923
坐落:咸宁市温泉路60号(市中心医院房改房)6幢3单元2层202号
声明人:杨雨心
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