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88号
曹远志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09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5713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刘家桥村八组
声明人:曹远志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