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3035号
王中华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4600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6912
坐落: 咸安区车站路(德华商厦)1幢6层604号
声明人:王中华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