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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9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30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9号

 

黄应庭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74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514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70号(南山小区),2幢2单元5层502号      

 声明人:黄应庭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