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65号
严小青、钱立堂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73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3446、422301********3575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天洁书华城)12幢4单元1层102号
声明人:严小青、钱立堂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