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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23014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23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23014

殷东东、熊萌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599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4********6114、420115********8725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与文笔路交叉处(三胜·印象三期)9幢6层603号。

声明人:殷东东、熊萌

2026年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