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86号
熊博因保管不善,将鄂(2025)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53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5313
坐落:咸宁市咸宁大道133号(洁丽雅·龙栖蝶谷)42幢8层801号
声明人:熊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