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66号
石根礼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0034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7471
坐落:咸安区双溪桥镇郑良村14组
声明人:石根礼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