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6号
刘恒礼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4723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 ********5877
坐落: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十三组
声明人:刘恒礼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