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5号
刘恒礼、陈克连、刘乔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720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 ********5877
422301 ********588X
421202 ********5885
坐落: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十三组
声明人:刘恒礼、陈克连、刘乔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