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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5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18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5

刘恒礼、陈克连、刘乔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7205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 ********5877

          422301 ********588X

          421202 ********5885

坐落: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十三组         

声明人:刘恒礼、陈克连、刘乔

202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