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3030号
王宁因保管不善,将鄂(2026)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30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6********0018
坐落: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社区书台街30号又见江南37栋1单元9层903室
声明人:王宁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