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4015号
蔡翔、马凌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90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211
410103********1926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潜山森林公园山麓碧桂园·温泉城(翠岭12街)319幢1-3层17号
声明人:蔡翔、马凌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