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61号
何岸、周学腾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27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5324、421202********5314
坐落:咸宁市温泉泉塘村一组(汇鑫家园)A幢2单元7层703号
声明人:何岸、周学腾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