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
编号:咸宁继承2026150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二楼C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遗产管理人 |
1 | 张传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潜山路19号(远升阳光花园),12幢4层401号 | 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8186号 | 张莉 | 张莉 |
登记机构: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