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59号
刘昌忠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51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3271
坐落:咸安区贺胜桥镇花坪村一组8号
声明人:刘昌忠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