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58号
刘昌忠、杜翠华因保管不善,将咸宁房权证咸安字第10003338号和咸安国用(2008)第2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3271、422301********326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菜四队,B幢5层501号
声明人:刘昌忠、杜翠华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