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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3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1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3

成汝海、郭慧兰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2635001263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 ********1717422301 ********0029

坐落:咸宁市温泉银泉大道旁原旗鼓村四组(尚城国际)51单元202002号、2003号           

声明人:成汝海、郭慧兰

20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