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3号
成汝海、郭慧兰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2635、00126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 ********1717、422301 ********0029
坐落:咸宁市温泉银泉大道旁原旗鼓村四组(尚城国际)5幢1单元20层2002号、2003号
声明人:成汝海、郭慧兰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