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52号
蔡金龙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24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0222********4812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雅士林桂府)10幢1单元2层202号
声明人:蔡金龙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