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3028号
夏威、章丹丹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143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2998、422301********6229
坐落: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付桥村(景顺花园)4幢2单元601号
声明人:夏威、章丹丹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