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5043号
咸宁市第八小学(原咸安区车站小学)因保管不善,将咸安区国用(2000)字第2003033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124212********410X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办事处中心巷13号
声明人:咸宁市第八小学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