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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57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07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57

潘玲玲、金立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温泉字第00031771和咸土资城国用(2012)第32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6224420106********3230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路41号(金泉大街购物公园),8幢1层107号

声明人:潘玲玲、金立

2026年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