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78号
张礼志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83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5870
坐落:咸安区高桥镇白水村十八组
声明人: 张礼志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