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61号
彭燕、黄洋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00060795号、咸土资城国用(2016)第37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 ********0023
422301 ********1073
坐落:咸宁大道与学苑路交叉处(博仁天下)幢号:1,房号:2389
声明人:黄洋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