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54号
朱六顺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87270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6225
坐落:咸安区大幕乡双垅村五组
声明人:朱六顺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