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4007号
李芳芳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08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060
坐落:咸宁市温泉长安大道168号(福星城)D9幢1单元20层2002号
声明人:李芳芳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