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23012
咸宁宏大城市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75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914212********9639
坐落:咸宁市长安大道特188号(宏大城市广场)B幢0141、0142、0144号共3户。
声明人:咸宁宏大城市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