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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51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9-01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51号

罗凤星、何秀义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1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510281********414X

          420222********723X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火车站7号(鹏程花苑)8幢1单元2层202号      

声明人:罗凤星、何秀义

2026年9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