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5040号
程吉昌、王丽丽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41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6********4919
422326********1025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永安东路双泉村(丹桂天下),6幢14层1404号
声明人:程吉昌、王丽丽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