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52号
王栋因保管不善,将鄂(2024)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89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6********0212
坐落: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书台社区书台街108号学府华庭A栋1单元16层1601室
声明人:王栋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