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59号
聂恩兴因保管不善,将998008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530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663号,1幢1-3层号
声明人:聂恩兴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