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75号
陈中群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495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6237
坐落:咸安区大幕乡马安头村十组
声明人:陈中群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