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49号
胡汉珍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60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胡汉珍422301********5328
坐落:咸安区桂花镇毛坪村十四组
声明人:胡汉珍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