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45号
王青桂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968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0511
坐落:咸安区马桥镇马桥村十八组
声明人:王青桂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