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49号
陈慧恒因保管不善,将鄂(2026)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236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2********281X
坐落: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社区书台街30号又见江南45栋1单元14层13A01室
声明人:陈慧恒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