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44号
徐陈思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33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26********002X
坐落:咸宁市温泉南昌巷(工商局宿舍2号楼)2幢5层503号
声明人:徐陈思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