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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闵宏胜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7-17

  告

闵宏胜、朱冬莲坐落于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8号(区物价局宿舍楼),2幢4层401号的房屋,宗地最初权利人为咸安区物价局现为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房屋于2013年房屋交易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现权证记载人为闵宏胜、朱冬莲,权证号为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27979号。该房屋多次转移但一直未办理分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闵宏胜、朱冬莲申请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办理闵宏胜、朱冬莲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现予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二楼C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