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47号
李红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946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81*******2340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村(绿地梓湾A3地块)5幢1-2层101号
声明人:李红
2026年7月15日